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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宣传提纲
2011-10-20 09:37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宣传提纲

一、制定新两纲的背景  

  九十年代,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参照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和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我国政府制定并发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两个纲要实施顺利,成效显著。截止2000年底,两个纲要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两个纲要的实施成果,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九五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北京宣言〉〈行动纲领〉执行成果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十年代儿童发展状况报告(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后续行动国家报告)》,分别于20006月和12月提交联合国23届妇女问题特别会议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总部,体现了我国政府认真履行对国际社会的承诺,获得一致好评。

  2001-2010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面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的妇女儿童发展必须有更高的目标和更快的前进步伐,以适应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实践新千年国际社会提出的妇女儿童行动计划,促进妇女儿童的持续发展。今年420日国务院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于522日正式公布实施。

  二、制定新两纲的意义

  新两纲的制定是全国广大妇女儿童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和喜事。新世纪第一个10年妇女儿童发展有了新的目标、任务,有了新的起点、高度,有了前进的方向。它是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发展高度重视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它的制定不仅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而且为广大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巨大的精神动力和更为广阔的舞台;也为我国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了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制定新两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妇女儿童现状出发,兼顾妇女儿童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和长期目标,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为重点,以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提出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的总目标和主要目标,展现妇女儿童在经济、政治、教育、卫生保健、法律保护和环境发展领域的前景,实现妇女儿童的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妇女儿童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新两纲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相一致,与国家十五计划纲要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相一致,与各有关部门的事业发展规划相一致。

  2.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统一。新两纲既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立足于当前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又面向21世纪、面向世界,与国际上有关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接轨,使目标既具有现实性、可行性,又具有前瞻性、挑战性。

  3.面向全国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新两纲的目标设置既面向全国,代表和反映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整体水平;又尽可能地考虑地区差异,突出西部和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儿童的发展问题。

  四、新两纲的体例、涉及领域和主要内容

  (一)体例:新两纲包括五个部分:前言、总目标、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组织与实施、监测与评估。主要目标都是在衡量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方面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性目标;策略措施按照国家、部门和社会三个层次划分,明确了不同责任主体在实施纲要中的职责、任务和办法。

  (二)领域:妇女纲要设置了6个领域: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儿童纲要设置了4个领域: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环境。

  (三)主要内容:

  1.妇女纲要。

  妇女纲要6个领域共设置了34项主要目标、123项策略措施。与'95《纲要》相比,减少了主要目标的数量,加大了策略措施的比重。6个领域涵盖了'95《纲要》的所有内容,反映了我国妇女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未来持续发展的趋势。

  妇女与经济:从赋予妇女经济权利着手,提出了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享有经济资源、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贫困等5项主要目标。与'95《纲要》相比,更注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保障妇女的经济权利。强调提高妇女的就业层次,促进妇女职业选择的多样化,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减少贫困妇女数量,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决策。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从扩大妇女有序的政治参与和推进妇女民主参与进程着手,提出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水平、提高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比例、扩大妇女民主参与渠道等6项主要目标。与'95《纲要》相比,在更大范围内提出了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权利,强调女干部在各级政府领导层所占的比例。提出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注重妇女在基层民主参与中作用的发挥;倡导妇女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

  妇女与教育:从依法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的受教育权利着手,提出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妇女中等和高等教育、妇女素质教育、妇女终身教育等5项主要目标。与'95《纲要》相比,更强调保障妇女与男子共享教育资源的权利,扩大妇女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比例,注重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终身教育水平,培养妇女的知识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妇女与健康:从提高妇女生命质量着手,提出提高妇女预期寿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权利、为流动人口妇女提供卫生保健服务、控制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提高妇女健身意识和健康水平等6项主要目标。与'95《纲要》相比,把重点放在提高健康服务质量和维护妇女健康权利上。强调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

  妇女与法律:提出完善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保护妇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禁止针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等6项主要目标。强调在社会的发展变化中随时关注妇女的法律保护问题,通过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法律援助等手段,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保护妇女免受一切形式的不法侵害,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妇女与环境:从改善自然环境和优化社会环境着手,提出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和决策程度、增加妇女自我支配时间等6项主要目标。将优化社会环境和保护生态环境提到同等重要的地位,为妇女提供了主动参与的机会和条件。在社会环境方面,强调妇女与男子平等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权利。针对我国老龄化趋势,关注妇女的养老保障问题。

  2.儿童纲要。

  儿童纲要4个领域共设置了18项主要目标、53项支持性目标、70项策略措施。

  儿童与健康:将儿童卫生保健拓展为儿童健康,增加了增强儿童体质、体育锻炼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针对目前未成年人吸烟、吸毒人数增加和性病、艾滋病、结核病呈增长蔓延趋势等问题,增加了儿童卫生保健教育的目标。保留了原纲要关于降低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等重要目标。

  儿童与教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仍作为最主要的目标,并在目标值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调发展特殊教育,保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儿童、残疾儿童、流动人口中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还提出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0-3岁儿童早期教育、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益等目标。

  儿童与法律保护:增加了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司法保护等主要目标。

  儿童与环境:包括改善自然环境、优化社会环境和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三方面内容。增加了提高空气质量、森林和绿地面积、为儿童提供娱乐时间、安全用品、健康精神产品,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等社会环境方面的目标,突出了对残疾儿童、孤儿等困境儿童的保护。

  五、新两纲的主要特点

  1.明确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及四项基本权利。江泽民主席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欢迎仪式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第一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进了妇女纲要的总目标,在策略措施中进一步强调贯彻落实这一基本国策的重要意义。将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写进了儿童纲要的总目标。将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作为儿童纲要的主要目标,这四项权利是《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的儿童享有的基本权利。

  2.突出妇女儿童发展的优先领域。针对新千年国际社会提出的妇女儿童行动计划,结合我国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和原两纲的执行情况,将原妇女纲要中的11项主要目标、儿童纲要中的10项主要目标进行分类、归纳,充分涵盖到经济、政治、教育、卫生、法律、环境六个方面。

  3.注重妇女儿童自身的发展。新两纲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及社会与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针对2001-2010年我国妇女儿童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持续发展的趋势,提出妇女儿童发展的新目标。与原两纲相比,新两纲更注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促进妇女儿童自身的发展。

  4.明确实施的责任主体。策略措施是确保纲要目标实现的重要条件。在总结原两纲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将策略措施分为国家、部门和社会三个层次,进一步强化不同实施主体的责任意识,明确各主体在实施纲要中的职责和任务。

  六、抓好新两纲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1.要组织好新两纲的学习、宣传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新两纲。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的原则;宣传实施新两纲的意义和各项目标任务;宣传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各级妇儿工委要将学习、宣传两纲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作出具体的安排。

  2.做好新两纲的贯彻实施工作。地方各级妇儿工委要协助政府制定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地的规划目标要突出地方特点,具有可行性;策略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将妇女儿童规划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逐级落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要依靠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通力协作,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妇女儿童发展涉及各部、各行业,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必须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要充分调动全国广大妇女儿童主动参与纲要的实施。妇女儿童是实施纲要受益的主体,也是参与纲要实施的重要力量。要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挖掘自身潜力,提高自身素质,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大业,在参与实施纲要的过程中,求得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3.国务院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新两纲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部门职责和部门发展规划,制定本部门贯彻落实新两纲的具体方案,并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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