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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职工“中国梦•劳动美”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18 点击数:

 

 

 

 

淄工办发〔201448

 

 

关于开展全市职工“中国梦·劳动美”

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总工会,各委、局(公司)工会,淄博矿业集团、山东铝业公司工会,市属企业集团及直属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社会深入宣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市总工会决定举办全市职工“中国梦·劳动美”微电影大赛。通过微电影的形式,真实记录和准确反映广大职工群众勇于参与深化改革,创造美好生活的过程,利用电影的语言来表现这个伟大时代的劳动美, 艺术地诠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微电影大赛以“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动员广大职工群众立足岗位,用镜头观察和捕捉那些平凡中见伟大、细微处见真情的人物和事件, 借助微电影的表现形式,进一步颂扬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歌颂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引导广大职工自觉将个人梦与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激发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不断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二、内容要求

(一)作品采用故事类形式,名称自定。提倡创意独特、构思新颖、表达流畅、可视性强、艺术表现手法多样化。

(二)作品要紧扣大赛主题,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内容丰富生动,重点突出,无色情、暴力等不良倾向的内容;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

(三)以职工的视角,全方位、多角度地反映劳动创造财富、劳动创造幸福的典型案例,以小见大地折射出职工对祖国、对劳动生活的热爱。

三、技术要求

(一)拍摄及制作设备不限,专业摄像机、单反相机、DV机、手机均可。

(二)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编辑完整,分辨率不低于720*576,最好达到1920*1080,帧数每秒25帧,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完整的片头片尾。

(三)微电影时长为515分钟,片头字幕必须有作品名称,片尾须有制作及演职人员表。

(四)微电影作品格式为mpg/avi/flv/wmv,非以上格式请自行转换。

(五)片中对白使用普通话(非角色需要除外),若情节要求使用方言需插入中文字幕。

四、作品报送

(一)请各参赛单位于201551日前,将参赛报名表(见附件)、参赛作品(两份,刻录在光盘上参赛作品代表图片1张(JPG格式),并电子版报送市总宣教部。报送作品一律不退,自留底稿。

(二)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均属作者,发行权、使用权均属于本次大赛主办方。未经主办单位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参赛作品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若有意以任何形式使用参赛作品必须取得主办单位的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选手奖和优秀组织奖。选手奖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作品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联系电话:8488626

联系人:姚  锋、李长岳

电子信箱:zbghyf@163.com

qq群号:39842412

 

附件:全市“中国梦·劳动美”微电影大赛报名表

 

淄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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