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鲁教财字〔2014〕20号和淄教计字〔2014〕16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爱心一日捐”活动
“爱心一日捐”是我省教育系统专门面向助学助教开展的专项募捐活动。本着“善良消费”理念,坚持“哪里募得即资助哪里”的原则,所得资金上缴淄博市学生资助中心,由淄博市资助中心汇总后汇入省教育基金会账户,还将返还。返还资金可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救助贫困教师,奖励优秀教师和学生;用于扶持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资助符合山东教育发展规划和目标的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师资培训等项目。
二、捐赠范围、标准及形式
1.捐赠范围:全校教职工。
2.捐赠标准:原则上个人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在职人员月实发工资总额,包括各类津贴、补贴和福利收入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离退休人员按月收入除以30天计算)。
3.捐赠形式:由学校计划财务处按捐赠范围和标准,统一从六月份工资中扣除。
三、活动的组织及要求
由学校工会具体负责捐赠活动,计划财务处积极配合,确保活动规范开展。活动结束后,捐赠资金将统一上交淄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捐赠情况将通过张贴、学校网站予以公布。
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关爱支持慈善事业,是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心愿。希望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爱心一日捐”活动,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为慈善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