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
共青团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关于评选“青年标兵”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各团总支:
一年来,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广大青年教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立足本职争先创优,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青年。为调动广大青年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青年标兵”。现将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一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在编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师德高尚,注重自身修养,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3.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育人观念,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岗位上具有模范带头作用。年度考核优秀者、取得校级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所任班级或所辅导的学生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三、评选办法
以二级工会为单位,按照“青年标兵”的评选条件,采取民主集中的原则组织评选,每单位推荐1人,并在本单位予以公示。
四、上报材料
在本单位公示后,请将推荐表(文本稿及电子稿)一式一份、事迹材料(电子稿,不少于1500字)和电子照片(工作照或生活照均可)于4月27日前报学校工会,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bszgh@163.com。
附件:淄博师专“青年标兵”推荐表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
共青团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