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
经学校党委研究,二届七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将于2014年4月2日下午在大学生活动中心奂山论坛报告厅召开,为充分行使代表权利,广泛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征集提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必须是一事一议,一案一表。
二、提案必须包括以下四部分:
1. 提案名称,即要求解决的问题的题目。
2. 提案类别,涉及学校改革与管理、教学与科研、党建宣传、学生管理、校园建设、后勤保障与服务等
3.提案内容,即提案人应说明提出本案的原因、根据和情况分析,最好有可行性调查。
4. 建议措施,即提案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
三、 提案须有正式代表 1 人作为提案人提出,正式代表 2 人以上(含 2 人)附议。缺少附议人的将不能作为有效提案。
四、各代表团将提案统一汇总整理,每个代表团的提案不能重复,无效的提案不要提交,能通过有关部门直接解决的不要作为提案提交。
五、对提案内容的具体要求
(一)凡属本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可作为提案。
1. 有关本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 有关本校管理工作、改革措施和教育事业发展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 有关本校教学、科研、服务,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 涉及本校教职工关心的其它比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提案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 代表性: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本校教职工意见,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反映较多系部、处室的意见和要求,该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2. 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站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反对本位主义和小团体主义。
3. 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 规范性:提案书写符合规范要求,提案提交合乎规定程序。
六、提案征集的时间
自2014年3月24日开始征集,至2014年3月27日下午4:30前结束,各代表团汇总,代表团长审核签字后3月27日下午4:30前报学校工会303室。
附件:淄博师专二届七次教代会提案表
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