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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2年度困难教职工补助申报评审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12-18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工会、市总工会和学校工会工作安排,为了体现学校党委、行政对学校困难教职工的关心,决定每年在元旦、春节期间对困难教职工家庭进行慰问。现将困难家庭的申请条件及办法通知如下:

一、必须是我校在职在编正式教职工。

二、家中无小轿车(包括微型面包车)。

三、家庭成员中有长期患病人员,需长期治疗的。

四、家庭成员中当年有重病或遇难,医疗自费费用超过万元者。

五、夫妻双方有一方无稳定职业的家庭。

六、符合第一、二条及三、四、五其中一条者可到各二级工会申请,由二级工会统一审核研究报学校工会。

七、困难家庭的最终评定,由学校工会组织人员实际考察并提出建议,报学校党委审批。

八、每年组织一次,每年12月份提出申请并组织审定。

九、学校困难补助的标准根据家庭困难程度由学校工会组织人员统一审定,一次性困难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元。

十、凡个人在申请表上的收入、困难等栏目中填写不实的,不予办理困难补助;凡在二级工会未公示的不予受理。

 

附:淄博师专教职工(在职)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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