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主席: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关于教师休养的规定,激发为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今年暑假学校工会将继续组织部分优秀教师参加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1、休养时间:7月底或8月初
2、休养地点: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等高校
3、休养活动以休养为主,同时安排一定时间的工作交流和考察活动。
4、参加休养活动人员条件:2004年升格以来获得学校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称号的教职工。2004年升格以来参加过学校组织安排的休养人员不参加今年的休养活动,休养人员经校医院检查确定身体健康。
5、名额分配:各二级工会按工会人数的4%推荐,共计21人。
人文科学与思政部工会:3人
数理科学系工会:1人
信息科学系工会:1人
教育科学系工会:2人
外语教育系工会:2人
艺体教育系工会:2人
初等教育系工会:1人
机关一工会:2人
机关二工会:1人
机关三工会:2人
研究与教辅工会:2人
带队:2人
6、休养活动经费:按照往年惯例活动经费由学校、休养人员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今年暑期考察专项经费已定,若超出预算,超出部分由休养人员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
7、报名:各二级工会组织推荐人员,填写休养登记表于7月6日前报学校工会。
淄博师专工会
2012年7月4日
淄博师专2012年优秀教师休养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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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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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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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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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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