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来临,经工会、妇委会研究,拟评选2012年校级巾帼岗位明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热爱学生,清正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自觉发扬“四自”精神,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有较高业务水平,群众威信高。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开拓,务实求新,工作勤奋、任劳任怨,有无私奉献精神,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成绩。
5、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二、评选名额
巾帼岗位明星的名额原则上按照本单位在职在编女教职工人数15%的比例。
三、评选要求
1、各单位在评选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好中选优。
2、被推荐的巾帼岗位明星,需填写淄博师专“巾帼岗位明星”推荐表一式二份,加盖本单位党组织章,于2012年3月5日前交工会,同时提供五寸工作照一张(照片下方简要注明姓名、职务、职称及主要事迹),推荐表及照片发送至工会邮箱zbszgh@163.com。因时间比较紧张,请各单位按时上报。
附:1、巾帼岗位明星名额分配表
2、巾帼岗位明星推荐表
2012年3月1日
附件一:
巾帼岗位明星名额分配表(共57人)
单位 |
女教职工数 |
分配名额 |
人文科学系
数理科学系
信息科学系
教育科学系
外语科学系
艺术教育系
基础教育系
机关一
机关二
机关三
研究与教辅
附属中学
附属小学
附属幼儿园
其他 |
42
17
14
44
38
26
17
16
12
8
30
44
39
20
2 |
6
3
2
7
6
4
3
2
2
1
5
7
6
3 |
合计 |
369 |
57 |
附件二:
淄博师专 “巾帼岗位明星”推荐表
姓 名 |
|
出 生
日 期 |
|
民族 |
|
政治
面貌 |
|
所在单位 |
|
工作时间 |
|
职 务
职 称 |
|
学历 |
|
学位 |
|
曾获得过
荣誉称号 |
|
主
要
事
迹 |
|
所在单位
党组织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工会、妇委会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