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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4年在职教职工困难补助申报评审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19 点击数:

根据省教育工会、市总工会和学校工会工作安排,为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扶贫帮困送温暖工作,让确实有困难的教职工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关怀和帮助,每年一度的教职工困难补助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困难家庭的申请条件及办法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助对象

必须是我校在职在编正式教职工,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职工年度患恶性肿瘤或重大疾病的。

2.教职工长期患病并住院治疗,自付医疗费在五千元以上的。

3.家庭突发重大事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教职工子女长期患重大疾病并住院治疗,自付医疗费在万元以上的,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教职工系独生子女且父母患重病长期住院治疗,自付医疗费在万元以上的,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教职工配偶无正式工作且患重大疾病长期住院治疗,自付医疗费在万元以上的,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本年度享受过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

二、困难补助申请办法

1.符合困难补助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困难申请登记表并附医院住院结算有关证明材料。

2.由二级工会对本单位申请人员严格把关,认真核实,按困难程度排序,报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二级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12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学校工会。

3.学校工会组织人员对上报困难补助人员进行实际考察并提出补助建议,报学校党委审批。

4.学校工会将对困难补助人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请各二级工会接到通知后认真摸底,深入调查,着重考虑本年度重病、长期住院、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教职工,做到实事求是,不准遗漏错报,确实为困难教职工办好事、解难事、做实事。

附:淄博师专教职工(在职)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淄博师专工会

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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