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工会
山东省委员会文件
鲁教工〔2015〕9号
关于开展女教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工会,各高校工会: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为推动保护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鲁会办〔2015〕16号)要求,省教育工会决定于三月份开展女教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女教职工法治宣传教育与权益维护
二、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普及女教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以《劳动法》颁布实施20周年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3周年为契机,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类传播手段,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依法治国理念,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全省广大女教职工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积极引导广大女教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二)继续深化女教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借助工会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工作之机,依法重点做好女教职工权益的集体协商工作,将保护女教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内容、女教职工提出的而学校又能提供的有关待遇等纳入集体协商,写入新签、续签的女教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并依托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务公开制度,不断提高女教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约率、履约率和女教职工的满意率,切实保障女教职工同工同酬、同职同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落到实处。
(三)建立完善女教职工权益维护工作机制。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涉及女教职工特殊权益保障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党政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建立和完善女教职工权益维护调研评估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劳动争议调解机制,逐步构建政府主导、工会监督、女教职工参与的女教职工权益维护工作格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开展维权行动月活动。各级教育工会要按照省教育工会确定的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活动周期、宣传方法和活动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开展活动的成功经验,确保女教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活动重点,不断提高维权行动月的实效性。本次全省女教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要以幼儿女教师、一线女教职工、女农民工、女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安全隐患自查和集中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推动解决女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三)创新活动方式,着力扩大维权行动月活动参与面。各级教育工会在组织实施女教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中,要准确把握女教职工的维权需求,开阔思路,创新载体,广泛普及政策法规,解读相关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努力扩大学校和一线女教职工参与面。
请各市教育工会、各高校工会于2015年3月30日前,将开展女教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总结报告、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及有关图片视频资料报省教育工会。
联系电话:0531-81916595、81916591,邮箱:106860313@qq.com,联系人:周忠元,杨慧。
附件:2015年女教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教育工会
2015年3月2日
附件
2015年女教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
统计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组 织 工 作 |
下发活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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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周期 |
有( ) |
无( ) |
宣传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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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周( ) |
宣传日( ) |
是否开展活动 |
参加学校
(所) |
参加教职工
(人) |
参加女教职工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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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动 情 况 |
集中宣传
(场、次) |
法律咨询
(场、次) |
专题讲座
(场、次) |
知识竞赛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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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隐患自查 |
开展自查活动 学校(个) |
查处安全隐患
(起) |
解决侵权问题(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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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 |
参与报道媒体 (家) |
开辟专题专栏 (个) |
各类宣传报道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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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1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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